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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讯|吉林外国语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025-03-04 10: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吉林外国语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四条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五条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学校主管后勤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生处、计财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学生处作为勤工助学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七条  各设岗部门提供必要的上岗工具和工作条件,负责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并安排一名老师负责上岗学生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  学生处负责上岗学生的审核推荐、岗位分配、品德教育、上岗学生报酬发放工作,并对报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生处负责人反映协助解决。同时,随时了解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情况和思想状况,并给予帮助和指导。

第三章 岗位设置

第九条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包括图书馆、档案室、创新创业学院、信息技术中心等,负责维持秩序、技术辅助、公共服务等劳务型、助管型、助研型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岗位设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优化环境、关心公益、服务师生的原则。

2.劳动量适当,劳动时间业余化的原则。

3.劳动任务易界定,检查标准易掌握的原则。

4.勤工助学与劳动教育、自强励志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每学年初申请设置助学岗。设岗单位须书面向学生处提出申请说明设岗原因、设岗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专门的指导人员,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第十一条  岗位类型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四章 考核及报酬

第十二条 各设岗单位根据各自考核标准对上岗学生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考勤,考核结果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及时、准确报送学生处,并注明学生的岗位、学院、上岗日期、工作时间(天数),由专门指导人员和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发放报酬的依据。对不合格者由设岗单位向学生处提出辞退建议,并由学生处负责新聘人员上岗。

第十三条  校内岗位按小时计酬,按月发放,每小时12元。其他特殊岗位报酬标准另附。

第十四条  学生处根据各设岗单位的考核结果按工作日计算学生报酬,以设岗单位为单位编制《吉林外国语大学勤工助学学生报酬发放表》,办理财务审批手续,在次月8日之前,将报酬直接发放至勤工助学学生银行卡。对扣发、虚报学生报酬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的经营单位,须报学生处批准,报酬由设岗单位支付。

第五章 岗位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处不定期对各岗位进行监督指导,查处不合理设岗等现象。对不能正常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能的设岗单位,学生处将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取消岗位设置。

第十七条  对不按时上报助学岗考核的设岗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月不按时上报考核的设岗单位,取消单位设岗资格。

第十八条  临时性岗位设置须提前书面报学生处,报酬单独核算、发放。

第六章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管理

第十九条 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我校学生处统一管理,勤工助学活动内容应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条  校外用工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我校学生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用工申请经校学生处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处推荐具体人选。校外勤工助学活动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2019年9月1日第一次修订,2021年9月1日第二次修订,2025年3月3日第三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吉林外国语大学学生处——————————————————————————————

 

新闻来源:学生处

初审:杨柳

复审:崔璨

终审:任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