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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创新指导意见(试行)
2018-10-10 15:26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和质量,创新学工工作发展新格局,推进学生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学生工作部依据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制定我校《学生工作创新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 “六位一体”学生工作机制,和“三全”育人模式,全面提升学生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开创学生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项目为依托,开展学生工作创新性研究。各学院要按照院系专业特点、人才培养方向展开学生工作理论性、实效性的创新研究。

2.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在创新工作推进时要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围绕学生发展的规律性变化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重点解决学生管理的四项功能(教育、管理、指导、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手段。

3.以“十大育人体系”为核心,充分挖掘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育人功能的创新点。把育人落实到学生发展的方方面面。

二、主要目标

1.提升学生工作创新意识。

积极更新学生工作观念,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辅导员工作创新案例交流会、学生管理案例分享会、学工队伍定期培训、业务练兵等交流学习平台,将现代教育理念融入学生管理工作之中,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推进辅导员队伍教育、管理、指导、服务质量水平,提高学生工作的实效性。

2.探索学生工作新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陈出新,转变滞后陈旧的管理模式,鼓励辅导员积极发现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敢于尝试、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实施学生管理服务。依托学生管理工作信息化数据平台、“两微一端”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学生工作现代化信息渠道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

3.实施学生工作新成果。

在实际工作中凝练学生工作创新项目,使优秀的学生工作创新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对学生工作中形成的优秀创新成果进行分享、表彰,设立年度创新奖相关制度。对于有效解决育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好经验、好方法,进行推广传播。

4.锻塑创新型辅导员队伍。

培养一支具有信息化观念与能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积极推动网络优秀文化成果纳入高校科研成果统计、列入辅导员职称评聘条件、辅导员评奖评优的依据,调动辅导员学生工作创新意识;通过交流、考察和调研活动,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方法、经验、激励辅导员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营造品牌引领创新的工作氛围,构建创新型辅导员队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创新的推进,把这项工作列入院系重点工作计划中,根据院系特点制定院系学生工作创新实施方案,细化内容,设置时间表、计划图,有规划的推进学生工作创新。

(二)强化交流引导。各院系要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正确引导创新方向,营造良好创新工作氛围。

(三)建立创新机制。各院系要认真调查,积极开展实际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学生意见,有针对性的进行创新工作研究,建立创新工作实施效果反馈机制,不断构建学生工作创新良性运行机制。

四、学生工作创新奖励办法

为更好满足学生成长诉求、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为学生工作创新搭建平台、构建机制,激励辅导员队伍创新学生工作,推动全员参与学生工作的改革创新,扶持一批学生工作创新项目和成果,切实使一批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创新项目投入到学生工作中,学生工作部将按年度进行学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

附:《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