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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的通知
2016-05-09 19:24  

各学院:

2016届贷款毕业生将毕业离校,为能高质量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助学贷款违约达到风险可控范围,使助学贷款工作具可持续发展,现将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项相关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

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明确应还款项的金额和时间要求,根据省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贷款毕业生需在网上确认和签订纸质的《还款协议》(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后下发)。

(一)网上申请毕业确认

5月31日前,贷款毕业生登录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学生均需操作) (二)学校统一组织签订确认书

1.6月7日中午12:30召开毕业生还贷工作会议,签订还款协议,地点303会议室。(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参加,生源地贷款学生不需要参加)

2. 请需要签订“还款协议”的贷款学生准备好黑色签字笔、详细联系地址及邮编等个人通信信息,提前十分钟到场。

3. 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必须签订“还款协议”,无故不参加的毕业生,暂缓办理毕业离校及就业相关手续。

二、贷款毕业生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方法

1. 学生在线申请提前还款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2. 学生可以使用身份证或注册时的登录名进行登录。

注:学生如果忘记了登录用户或登录密码,可通过学生工作部U盾在系统中的“学生管理| 基本信息管理”处进行查询及重置登录密码。

3. 学生登录系统后:选择“提前还款申请”——申请——选择需还的贷款项目(如需还清所有贷款,需对每一笔贷款进行申请)。

4. 具体详细流程将在毕业生还贷工作会议中详细讲解。

(二)办理提前还款的重要时间段

1. 申请时间:在每月1—10日之间,国开行总行会在每月10号进行月度结息,10号后系统会拒绝本月提前还款申请,学生只能在下一个月申请(注意:每次的提前还款申请只有一次有效期,如果当月还款不成功时,下个月需重新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2. 存款时间:为确保划款成功,请在每月15号前将系统中应付合计数存入支付宝账号。

3. 确认时间:在每月30日前省厅对提前还款数据进行确认操作,确认后可查询还款是否成功。

三、做好毕业离校前的诚信教育

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促进学生按期诚信还款是贷后管理的重点工作,各学院要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开展积极有意义的诚信教育相关主题活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贷款毕业生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座谈会、演讲赛、征文、报告会、宣誓仪式、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活动,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征信知识教育,确保每位贷款毕业生了解征信知识,熟悉还款程序,形成“还贷立信”的诚信意识,在工作后按时还款。

四、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基础工作。

(一)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本联系信息登记,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离校去向统计等工作,掌握好本学院的贷款毕业生的最新联系方式。

(二)成立贷后学生联系小组,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贷款毕业生按生源所在地进行分组,确定各生源地的主要学生负责联系人员,建立明细联系信息卡,定期告知学生最新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有效促进学生对贷后的还款付息最新情况快捷获知,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本付息长期有效的良性发展。

(三)请各院接到通知之日起,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切实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要对开展情况整理记录,完善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整理,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为期末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的根据。

附一:国家助学贷款2016届毕业生名单8人

附二:生源地贷款2016届毕业生名单117人

学生处

二O一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