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报,辅导员老师组织班级民主评议,提出初审获奖名单,经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复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校级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终审,研究商议确定326名学生通过校级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欢迎全校师生对拟获奖学生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生处反映情况。
地 址:学生处(行政楼307室)
联 系 人:付凯悦
联系电话:0431-8456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