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成立校院两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规范受助范围,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确定岳欣等26人为我校新疆籍在校生拟受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7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0431-84565043
附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新疆籍在校生受助名单
吉林外国语大学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